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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与生活”无锡文博创意产品设计专项比赛

时间: 2016年06月03日 浏览次数: 1182

一、参赛资格:

从事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研发的专业人员以及相关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机构等均可选送作品参加。

二、参赛要求:

1.参赛者需登录文创大赛官网并按要求填写,填写时不能缺项、漏项。

2.个人或单位送交作品数量不限。

3.参赛作品的设计元素应具有鲜明的无锡地区历史文化和无锡博物院文化特色,主题明确,充分体现无锡地区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无锡博物院的特色与文物元素。主题参考:(一)藏品(二)科普教育(三)地方史和博物馆文化(四)特展周边。设计方向涉及办公文具、儿童益智、服饰配件、家居用品等系列。

4.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参赛者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且参赛者应保证其参评作品均未投入生产销售、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如因参赛者的抄袭、侵权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大赛主办方有权在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5.参赛作品需提交纸质与电子版文件各一份,提交电子版请以JPG格式的电子文件;版面为A3(420×297mm)幅面,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以内。单张文件不超过3兆。参赛作品信息应包含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细节图、结构图、外观尺寸等,以及用简短的文字描述产品的创新点、制作工艺、材质等。作品上不得出现参赛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参赛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及其他信息提示,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6.电子版申报表和设计图文件同封电邮至大赛电子邮箱:876874340@qq.com

7.纸质文件投稿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参赛作品(包括设计方案、文字材料、样品、照片等)及相关材料一律不退,请参赛者自留底样,入选复赛的参赛作品,组委会将提前通知参赛者提前准备制作作品实物,以便获奖后提交承办方参加展示推广。

8.所有无锡博物院的文物图形、元素、标识等归无锡博物院所有,仅用于本次大赛设计投稿,所有个人或团体不得擅自使用。

9.获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的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无锡博物院所有。无锡博物院对于其他参赛作品亦享有优先开发权。“文物与生活”专题赛事最终解释权归无锡市第二届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所有。凡参加本次大赛者,即表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全部规定。

10.联系人:无锡市第二届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

联系方式:0510-8275 3117

邮 箱:876874340@qq.com(参赛者如在官网上传作品失败,可将个人注册的基本信息及相应作品发至大赛组委会邮箱)

寄送地址:无锡市南长区阳光城市花园C区67号10楼

注意:入选复赛的参赛作品,组委会将提前通知参赛者提前准备制作作品实物,以便获奖后提交承办方参加展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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