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九省流通券”
时间: 2019年07月23日 浏览次数:
1496
“东北九省流通券”是原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抗战胜利后发行的区域性流通货币,限在东北九省(辽宁、安东、辽北、吉林、松江、合江、黑龙江、嫩江和兴安省)流通。1945年11月3日由中央银行发行,1948年8月20日停止发行。不能在关内使用,但与内地间的汇兑由中央银行管理,属于一种特殊的币制。东北九省流通券起初的币值为法币的十倍。